|
留学生落户上海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13501861239

咨询QQ:

1561083235

今天来给各位同学回顾一下关于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的官方答疑,如果下列问答没有你想知道的答案,欢迎拨打小依免费咨询热线:13501861239(微信同号)
0
1
Q:对申请单位要求“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怎么计算?
A: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则按注册当日外汇牌价换算成人民币,应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0
2
Q: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交换生能否申请?
A: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交换生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满1年的,参照第三条第(一)款第4项进修人员执行。

0
3
Q:关于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1年、2年如何界定?
A:是指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实际学习停留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80天、360天、720天,以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时间等综合界定。

0
4
Q:关于回国时间如何界定?
A:如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后回国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如回国后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前末次入境时间为准;如留学毕业后在国(境)外工作的,以结束国(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那么如何具体判断呢?举个栗子:
情况一:coco同学2019年7月在英国的一所大学毕业,于2019年8月回国,回国后2019年8月-2020年4月都是在上海工作,中途回自己老家异地工作并缴纳了社保一段时间,现在2021年3月准备回上海继续工作,是否还可以走留学落户的渠道呢?
答案是可以的,按照上述的时间线2021年3月回上海工作还是符合“在回国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这条新政策的,时间并未超出2年即可。

情况二:cici同学2017年11月在澳洲的一所大学毕业,于2017年12月回国并持续在上海工作至2019年7月,因为社保基数一直无法达标就没有着手办理落户,选择了2019年8月回广州工作直至2021年1月,看到了新政策想2021年3月再来上海工作是否还能走留学落户渠道呢?
答案是无法办理,因为再次来上海的时间超过了回国时间内的2年,这类情况的同学很多,小依也感到很惋惜,只能尝试走别的渠道了。

0
5
Q:关于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工作,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如何理解?
A:原则上留学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应在回国后24个月内,并持续在本市有关用人单位工作。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等不予认可。

0
6
Q:关于“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用人单位如何认定?
A:以本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名单为准。

0
7
Q:如无法提供国(境)外成绩单怎么办?
A:可提供国(境)外院校出具的相关凭证替代。

0
8
Q:在国(境)外通过非全日制形式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能申请吗?
A:满足文件规定的学习时间及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

0
9
Q:申请落户过程中如单位或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审核通过后未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导致无法办理应怎么办?
A:在提出申请至审核结束前单位或个人信息及有关情况如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中止办理手续,根据需要修改或补充有关信息、材料后再进入审核流程。
如由于信息错误或审核结束后因个人等原因未及时办理迁沪落户手续导致无法办理的,需由单位提出撤销申请并于3个月后按规定重新申办。

0
10
Q: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等单位应如何申请?
A: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各国驻沪领事馆等通过具有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办。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参照企业落户人员标准由签订合同的单位进行申办,实际工作单位提供相应材料。

0
11
Q: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怎么认定?
A:以实缴到位后认定。

0
12
Q:申请落户过程中如有子女出生的,应怎么办?
A:如子女在提出申请至审核结束前出生的,申请人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中止办理手续,待子女出生并在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再一并申请子女随迁。

0
13
Q:关于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如何认定?
A:世界500强知名企业以申办系统内名单为准,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的,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包含职位、岗位描述、薪酬等信息),并提供公司组织架构图

0
14
Q:在国内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退学或肄业、赴国(境)外留学的人员能否申请?
A:在国内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退学或肄业、赴国(境)外留学并将部分学分转往国(境)外的,需提供学信网相关学籍材料。

0
15
Q:关于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如何认定?
A: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并实际负责企业运营的留学人员。团队核心成员参照公司章程、相关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定,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